在缓刑期间, 如果再次犯罪, 缓刑将会被撤销, 犯罪者将会被收监执行, 而且通常情况下不会再被判处缓刑。但是实践中有的人民法院在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被告人按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判决时,有时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退赃、赔偿、缴纳罚金、取得受害人谅解等情节,再次适用了缓刑。
在缓刑期间,如果再次犯罪,缓刑将会被撤销,犯罪者将会被收监执行,而且通常情况下不会再被判处缓刑。但是实践中有的人民法院则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被告人按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判决时,有时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退赃、赔偿、缴纳罚金、取得受害人谅解等情节,再次适用了缓刑。
【 再 犯 新 罪 , 缓 刑 是 否 还 能 适 用 ? 】
根据素材2中的内容,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这是因为缓刑期满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存在执行期满的问题。因此,即使缓刑期满后又犯新罪,也不会构成累犯。但是,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的期限仍然适用。因此,被判缓刑后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在缓刑期间,犯罪者将被收监执行。但实践中,一些人民法院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被告人按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判决时,会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退赃、赔偿、缴纳罚金、取得受害人谅解等情节,再次适用缓刑。然而,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期满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但是,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的期限仍然适用。因此,被判缓刑后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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