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属于借贷关系的凭证,所以借条有效与否关系到借贷关系是否可以被认定。在写借条时,需要注意:1、借条的名称要写对;2、借款的事由、借款金额要写明;3、出借人支付借款的方式、时间最好记载清楚;4、还款的时间、方式;5、借款利息(如果没有利息则无需写);6、逾期还款的利息;7、借款人的签字确认以及借条出具的时间要写明。
永久有效借条怎么写
永久有效的借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
2、借款的数额,要写明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还款的和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日期,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借款的利息,需要写明当事人约定的具体的利率。
5、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6、要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并且签订该借条的当事人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借条的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第十五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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