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借了是需要还的。根据规定,约定利息的年利率没有超过24%是绝对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约定利息的年利率超过36%的,绝对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且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而24%-36%之间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已经还了,要求返还的话法院不会予以支持,即这部分利息,借款人自愿支付了,则不能要求返还,出借人也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这部分利息。
高利贷可以不还吗
1、利率在24%以内的借款需要偿还
双方约定了具体利息时,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银行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银行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可以看出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允许自然人间的民间借贷行为,但是不能超过法定利率,约定利率在24%以内的受到法律的约束,债权人能够要求人民法院请求债务人还钱,并依照胜诉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2、利率高于36%的借款无需偿还
对于约定利率超过24%的部分,法律规定了两种法律后果,双方约定超过利率24%但不超过36%的部分,法律认定将其为自然债务,即债权人不可请求法院给与保护,但如果债务人自愿放还债款,那么债务人不得以约定利率高于24%,请求借款合同无效,主张不当得利的放还。另一方面,法律不保护双方约定的高于利率36%的利率部分,借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双方间的法律关系消灭,双方关系应恢复原状,债权人应退还债务人偿还的部分,债务人应放还本金。可见2015年新出台的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实质上是放宽了之前所规定的利率红线“银行利率4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或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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