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对方不让自己探望孩子的话,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来要求探视权的履行。具体而言,要先看离婚判决的内容,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离婚判决没写清楚的话,那么可以通过另行起诉的方式。
对方不让离婚怎么办
对方不让离婚的,另一方坚持要离婚的,那么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另一方需要先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和别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的恶习。符合以上法定条件的,法院会直接判离。没有以上情况的,那收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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