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单身的,需出具相关证明及个人单身声明;
3.《鹤壁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提取人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4.代为办理的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人本人在本市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
6.根据类型不同,还应当提供相应材料。
提取时间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