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倒闭了的公司对法定人有什么影响
公司破产后法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欠债公司破产倒闭后如何追债
1、债权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新公司只是原债务公司改头换面的公司,就可以通过律师向其负责人出示证据,迫使原债务人积极还款。如果债务人不主动配合,可以诉之于法律,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和证据。
2、如新公司与原债务公司是同一负责人,可通过对债务负责人原公司的起诉来达到有权传唤新公司负责人的目的。通过法庭问询来查出原债务公司的资产是否被转移到新公司的名下。
3、如果原债务公司负责人或股东曾出具过书面还款保证或新公司出具过书面还款承诺,那么可以依此向债务公司负责人或股东或新公司追讨债务。
4、以上可自己调查或委托专业公司获取追债证据,尽早追讨,以获得利益保障。
三、工厂倒闭了员工能得到什么赔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若所在工厂被宣告倒闭了,则该工厂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所在工厂宣告倒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4、工厂倒闭后,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工厂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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