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已经接近尾声,一大批务工人员又开始返回工作岗位,而有些人,则有了留在家乡发展的念头,回到家乡发展,为家乡的经济建设献计出力,也是一件乐事。但是,养老保险却让他发了愁,因为在外工作多年,养老保险也买了那么久,若是回到家乡发展,养老保险该怎么办?难道之前交的就不要了?全部作废?
跨省就业,养老保险可以转移!
从2010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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