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见孩子的,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所以,一方不履行协助的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起诉处理。
一、协议离婚孩子的探视权怎么写
离婚协议孩子的探望权需要写清楚探视的时间、探视的地点、探视的方式等信息。夫妻离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对方探望孩子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应当配合对方行使探视权。
二、离婚探望权有几天
离婚探望权有几天,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可以让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进行确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者八周岁以上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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