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有集体户口、且通过单位同意迁入的。由单位出具一份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带身份证、单位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身份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现户口本到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2、个人在居住地购买房产、且符合当地户口迁入条件的,可以将户口迁入个人房产处;
3、配偶是当地家庭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入配偶处。
在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时,派出所户籍民警会在《户口准予迁出证明上盖上“农迁非”的印戳,即你在迁入地办理入户时,则户口性质自动为非农业户口了。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一、怎样不经村委会迁出户口?
当事人的户口要迁移的,必须去户口迁入(出)地的集体(村、居委会、社区等)及户主处出具同意迁移的书面证明,才能办理: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婚育证明)、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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