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女方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女方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在男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男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4、对方被监禁。
一、老公吸毒在戒毒所我想离婚要注意什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戒毒所,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中由原告地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1、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欠款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欠款纠纷依法是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包括:
1、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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