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期间不能按期办理机动车检验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知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道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
一、疫情期间犯罪人的案子会推迟吗
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法院也可依法决定延期开庭,但需提前告知当事人。承办法官对受疫情影响的案件,可视情办理审限中止、延长手续。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庭的公告案件,如具备条件的,可采取在线庭审或线下方式按期开庭;如不具备条件的,可视情延期审理。
二、疫情期间车辆年审到期怎么办
疫情期间车辆年检的时间统一延期,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要的,对于机动车未能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予处罚。
三、沈阳疫情时工资如何
沈阳疫情期间工资发放需遵守《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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