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未约定利息或者约定利息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利息是指货币持有人(债权人)因借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债务人)手中获得的利息在一定时期内的使用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贷,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贷款合同未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的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无利息。
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形
当合同中的利息条款发生歧义时,通过合同漏洞填补规则进行确定,经过解释仍有歧义即可认定为利息约定不明。实践中,也有地方法院认为,当事人没有明确是月利率还是年利率,应当认定为利息约定不明;还有法院认为,根据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因素无法确定利息的,也认定为利息约定不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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