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是指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重大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
2、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一人、轻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五人以上的;
3、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用物资或者其他财产损毁,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合计一百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调动建制部队,牵涉面较广;因其指派部属外出而影响部队完成重要或紧急任务的,以及由此引发严重事端的等。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是指什么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是指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违反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侵权对象是正当行使指挥权的秩序。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违反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军队各级首长和其他有权指挥他人的人。主观上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滥用职权,指使部属开展违反职责的活动,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可以避免,造成这种严重后果。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调动建制部队,涉及面广;因指派部属外出影响部队完成重要或紧急任务,造成严重事故的。
《刑法》第四百二十七条,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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