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款人无能力偿还债务怎么办?会坐牢么?
没有偿还能力不会坐牢。没有偿还能力需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坐牢属于刑事处罚,没有偿还能力不用承受刑事处罚。没有偿还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支付令,或者起诉,还可以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
二、欠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如果说欠款人无力还债的话,经过债权人的允许之后,那么可以分期偿还债务。
(一)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债务。
(二)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三)如果是企业的话,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补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债务人不还债有以下处理方法:
1、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2、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债务人转移财产不还钱怎么办
在我们民间借贷中,通常会遇到这个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把这自己的财产以低价或者说无偿的形式转移到第三人的这个情形。遇到这个情形的时候,首先我们要查清楚财产线索,要看其转移到哪里,搜集证据。如果说他以明显的低价或者说这个无偿转移了,我们要向这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他这一个行为。比如说他把房产以明显低价的房子转移给第三人,而且第三人所支付的对价并没有合理,而且明显低于市场价,那我们可以起诉法院撤销这一个房产的转移的这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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