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刑事卷宗当然都是国家秘密,属于国家秘密的只是“追查犯罪中的秘密事项”。这里的追查是指刑事侦查阶段需要保密的事项,如一个刑事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一般就不涉及国家秘密,尤其是案件经过公开审判,就更不属于国家秘密了。
一、刑事诉讼程序五个阶段
刑事诉讼法的五大程序分别是:1、立案,如果认为这一事件中存在犯罪事实并应该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则予以立案,从而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2、侦查,侦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找到犯罪人,一是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3、审查起诉,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4、审判阶段,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5、执行,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二、刑事案件律师在哪些阶段可以介入
律师介入刑事案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公诉审判阶段。刑事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当前仍需要向刑事侦查部门提出申请,由刑事侦查部门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侦查机关可根据案情确定是否派员在场,但涉及国家秘密的刑事案件律师在本阶段介入,应经侦查部门批准,但在实践当中,侦查机关出于案件侦破需要,对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问题上一直存在对立情绪,所谓48小时的时间规定形同一张废纸。审查起诉阶段和公诉审判阶段律师可在工作时间内随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无需向司法机关提前申请。
三、律师在庭上可以告诉家属吗
如果律师将带有“秘密”字样的起诉意见书给当事人或家属传阅了,那么很可能构成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受到刑事处罚。司法实践中,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获取的案卷材料包括起诉意见书,到底是不是国家秘密,泄露了会不会构成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存在争议的。但是,《检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具体范围的规定》明确规定刑事侦查案卷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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