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产,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通过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获得的所有财产,如盗窃、骗取、哄抢、敲诈勒索等。这些物品可以分为特定的物品和类型。特定物体本身具有严格区别于其他物体的特点,具有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不能用其他物体代替,如某人的字画、购买后获得牌照的汽车等。;类型和其他类型的物品很难区分,可以用其他类似的物品代替,比如流通货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收入的财产,追回并返还给被侵权人;未被侵权人的,登记、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哪些行为
一、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
二、构成犯罪的追诉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此时一般情节下是给予行为人5-10的治安拘留,同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但要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情节比较严重的话,那处罚就要重一些。这个时候治安拘留为10-15日,而罚款也是在1000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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