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某企业1995年12月31日用自有土地建成一栋办公楼自用,建造成本378.95万元(按最低使用年限20年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596)。1997年1月1日该企业将此办公楼出租,租期10年,年租金2697(年末一次收取),出租时办公楼的公允价值400万。2000年对该楼安装消防设施花费15万。1997至2006年间,该办公楼公允价值变动两次:2001年末为410万、2005年末为380万。2007年1月1日,该企业收回出租的办公楼自用,公允价值270万。
(1)1995年12月31日建成时
借:固定资产3789500
贷:在建工程3789500
(2)1996年1月计提折旧
每月计提折旧额=3789500×95%÷20÷12=15000(元)每年计提折旧额=15000×12=180000(元)
借:管理费用15000
贷:累计折旧15000
(3)1997年1月1日对外出租
借:投资性房地产——办公楼3609500
累计折1月180000
贷:固定资产3789500
(4)1997至2006年每年末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26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60000
(5)1997至2006年每年计提折旧
借:其他业务成本180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180000
(6)2000年发生消防设施费(由于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没有超过原估计,作费用性支出)
借:其他业务成本150000
贷:银行存款150000
(7)2007年1月1日收回办公楼
借:固定资产18095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1800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一办公楼3609500
(8)2007至2015年每年计提折旧18万元[(180.95-378.95×5%)÷9],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180000
贷:累计折旧180000
(9)成本模式下,如果投资性房地产跌价,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计提减值准备,按减值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
(10)成本模式下,如果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则按实收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同时,按已提折旧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科目,按减值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按账面价值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按借贷差额贷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11)将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改为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例2]假设例1中,从1998年1月1日起,该企业对所有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改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该办公楼账面原价360.95万元,已提折旧18万元,账面净值342.95万元,公允价值352.95万元,升值10万元(该企业法定盈余公积计提率为净利润的10%)。1998年1月1日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办公楼35295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180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办公楼3609500
盈余公积110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0000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