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诈骗案件赃款退还的时间是没有作出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由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如果不退赔的,公安机关查证确实属于被害人的,由公安机关退赔。
一、诈骗赃款用于还债还要追回吗
诈骗赃款用于还债要追回。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如果没有被害人的,应该上交国库。所以,诈骗的赃款在公安有能力追回的情况下必然要追回的。
诈骗罪的判刑标准如下:
1、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诈骗赃款已经挥霍,怎样退赔
诈骗案件中的退赃问题不是由人民法院来处理的,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如果已经追回赃款了的话,公安机关会直接退还给受害人,如果人民法院拒不退赃,公安机关也会主动收缴赃款,赃款被嫌疑人挥霍一空了的话,受害人只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当事人赔偿。
三、诈骗退赃款可以减刑吗
诈骗主动退赃可获得减刑。如果被告人主动退赃,将在量刑时予考虑减刑。在服刑期间返还赃款的,可视为悔罪,态度良好,依法减刑。严格遵守监狱条例,进行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对于退赃并赔偿案件,考虑到犯罪性质,退赃赔偿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弥补程度、退赔数额和主动性等,可以降低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基准刑。
全文6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