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户口变更户主需要什么资料
成都户口本更换户主,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本更换户主,需要的手续,要根据下面不同情况而定:
(一)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由单位或社区带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
(二)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
1、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死亡证明;
3、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三)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所需材料:
1、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原户主迁出凭证。
(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所需材料:
1、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房产证》或有效凭证。
(五)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所需材料:
1、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其它相关材料。
二、成都户口婚姻状态变更
成都受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业务的单位是户籍所在的公安局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区县到派出所),手续齐全可免费当场办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由未婚变更为已婚,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丧偶,要携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三、成都户口本丢了怎么办
(一)、处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缘由丢掉居民户口簿需求处理补领的。
(二)、所需证实材料
供给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请求(如户主因特别缘由无法自己处理的,需供给户主托付书及有关证实)。
(三)、处理流程
1、挂失并提交请求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掉、被盗后,户主自己应及时向派出所陈述,并提出补发的书面请求(本户的一切成年成员都须在请求上签名)。户主由于别的缘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请求处理的,应当出具书面托付请求,并签名捺印,被托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的确他人可供托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实,请求补办。
2、民警核实
户口本丢了怎样补办?在带着身份证,到户口地点地派出所填写《丢掉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掉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掉缘由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
通常,民警比对户主与电脑里的相片是不是相同,补办户口本请求里的材料是不是与微机材料库里的材料是不是相符。如果相符的话基本上就只用等待打印新的户口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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