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挪用购房款,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购房定金情节严重的构成挪用资金罪,如果是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开发商预售资金挪用涉嫌犯罪吗
严重的就是违法行为。
相关规定
据了解,商品房预售款是指预购人依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预先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用作该商品房建设费用的款项。
细则指出,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蓬江区、江海区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新会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新会区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购房人向开发企业购买预售商品房时,需依合同约定将房款存入该预售项目的预售款监管账户。
开发企业不得避开监管自行直接收存购房人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开发企业应将与购房人签订认购书时已收取的定金,在与购房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及时转入监管账户。
收到预售款30日内需备案
为了防止开发企业出现拖拉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细则要求,开发企业在确定监管账户收到购房人支付的首期房款或按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预售款后,应当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管辖的监管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监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予以登记备案。
此外,购房人申请办理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银行应按照借款合同、买卖合同条款中约定将购房人的按揭贷款由贷款银行直接转入该按揭房屋所在预售项目的监管账户。
商品房预售款的拨付使用,开发企业必须按照申请预售许可时提交的预售项目建设工程进度用款计划合理支付有关工程款;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时,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企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工程进度。
根据细则要求,在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预售款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工程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的款项,不得挪作他用。
开发企业申请拨付使用监管账户内商品房预售款,用于支付预售项目建设施工进度款的,须如实填报《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表》,申请使用的预售款全数拨付到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商的指定账户,并向监管部门提交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表、监管账户余额单等资料。此外,开发企业也可申请拨付使用监管账户内商品房预售款,用于支付向政府部门缴交的各项费用或税金的。
房子有严重质量问题不能用款
按照正常程序,开发企业可向监管部门申请拨付使用监管账户内商品房预售款,但细则明文规定开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工程停工的、预售项目工程建设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及其他违反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的行为的,将不予正常办理用款。
此外,细则对预售项目预售款使用程度有相应规定。预售项目在办理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对应的监管账户结余金额不得少于已收存商品房预售款总额的5%。
监管账户涉及的所有商品房预售项目在办理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后,开发企业可以向监管部门申请撤销账户监管,该预售项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挪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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