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除因违法犯罪外死亡的失业人员。
(二)经办处室:各县(市)、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
(三)办理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2、《失业保险条例;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4、《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
(四)所需材料:
1.死亡失业人员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卡;
2.领取人与死亡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失业人员死亡证明、殡葬证;
3.领取人身份证明、户口本。
(五)申报经办流程:
第一步:受理。其直系亲属持领取人身份证明、户口簿、死亡失业人员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卡、领取人与死亡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失业人员死亡证明、殡葬证等材料向户口所在县(市)、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申请。
第二步:审核。县(市)、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报进行审核。
第三步:发放。审核批准后,为失业人员发放丧葬补助金和其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六)咨询电话
济南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67881210、86080792
(地址:济南市经六纬二路82号)
历下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6957133
市中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2078428
天桥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5943846
槐荫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7957112
历城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8066035
高新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8871335
长清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7221872-8005
章丘市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3213054
平阴县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7890727
济阳县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4238937
商河县就业办失业保险科:8488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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