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去之前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院,即之前执行法院办理,可以直接和执行法官沟通,将已经履行义务的材料提交给法院即可,或者可以让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撤销申请,就可以将名单撤销。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失信人员如何解除
解除失信名单的方法有:
1、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解除;
2、失信人员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可提前申请解除;
3、与申请人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义务者可提交撤销申请;
4、等待自动解除,一般期限为2年;
5、可向法院申请消除。
一、可以判定为失信人员的情况如下: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失信人的不良影响和后果主要如下:
1、名下资产被扣押、拍卖;
2、禁止高消费(像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等高级场所都不行),限制炒股、买房、出境;
3、无法去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和信用卡;
4、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不能做飞机,不能买列车软卧和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不可以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无法购买代步私家车,名下车辆上不了高速;
6、子女无法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公立学校还是可以正常入学的);
7、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步芝麻信用;
8、最高会判刑7年(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被执行人对失信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纠正。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申请成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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