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民法典对离婚诉讼的规定,离婚诉讼结束,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因此对离婚诉讼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或就财产、子女问题申请再审。
对离婚诉讼判决不服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对离婚诉讼判决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提起上诉的,那么当事人应当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需要涵盖:当事人的姓名、身份信息、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因此,需要注意如果对判决不服的,那么需要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审理方式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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