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债务豁免是指企业或者公司在进行债务的重新整组过程中,债权人想要及时收回账务钱款,减少对外的债务的时候,减免债务人一部分的债款。在我国,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时常使用债务豁免的方式解决公司的债务问题,其主要是在银行贷款超过还款期限方面主。
一、公司债务可以找法人吗
公司债务越来越多,债权人面对公司债务一直不偿还的情况,肯定是希望能够尽快的将自已的债务给收回来了。由于公司的负责人是法人,于是债权人也想要直接跟公司的法人进行追债要求还钱。公司的欠款不能找法定代表人偿还。公司属于企业法人,应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资产来对外承担责任,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个人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公司的债务应以公司资产来进行偿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个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不能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来承担公司债务。
二、恶意逃避债务怎么办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恶意逃避债务,那么可以根据以下的方法来处理:1、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直接向债务人的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是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进行支付。
三、借款合同没约定还款时间怎么办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但还是需要给予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在债权债务关系形成时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义务,但不能超过我国《民法典》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规定。
全文6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