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车管所的违章处理窗口办理违章;二、提交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资料,并领取违章处罚决定书;三、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诉并填写行政复议申请表;四、带上行政复议申请表、处罚决定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提交申请;五、申诉受理后交管部门会重新对本次违章的违章内容和处罚作出核对,并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与答复以及相应的措施;六、如果对于复议以后的结果还是不服,则可以提起诉讼。
交通违章有异议如何申诉
交通违章申诉流程如下:
1.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先缴纳罚款;
2.携带身份证证和处罚决定书到交管部门填写复议申请书,提出行政复议;
3.交管部门受理后审查。
4.等待复议结果。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交通警察当场收缴的,交通警察应当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注明,由被处罚人签名确认。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交通警察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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