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财产约定的,在清偿后可追偿。首先要用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或不存在共同财产的,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婚姻期间的债务离婚后需要共同承担吗
婚姻期间的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应当根据债务的性质进行确定。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离婚后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债权人可以找任何一方偿还债务;婚姻期间的个人债务,离婚后无需共同偿还,只要属于个人债务,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欠的,另一方也没有偿还的义务,只需要由夫妻一方自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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