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将针对“电信诈骗怎么取现”这个问题,做简单分析如下。电信诈骗后取现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即使未参与电信诈骗活动,也可能构成犯罪。犯罪分子电信诈骗后,可能采用以下几种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1、帮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2、多次使用或者使用多个非本人身份证明开设的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或者多次采用遮蔽摄像头、伪装等异常手段,帮助他人转账、套现、取现的;3、为他人提供非本人身份证明开设的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后,又帮助他人转账、套现、取现的。实施上述行为,可能构成掩饰、掩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事前通谋的,以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一、洗钱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洗钱罪的立案标准为:
1、提供资金账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二、洗钱罪的构成
洗钱作为一种将违法所得资产加以隐瞒掩饰,通过中介机构使之变为合法财产的特殊犯罪形式,在理解上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种将其局限于清洗行为,即掩盖犯罪所得黑钱的犯罪来源,将其换上合法的外衣,这是严格意义上的洗钱;另一种是把经过清洗的钱重新投入到合法或基本合法的经济活动之中,这被称为再投资。
这两种犯罪既可以被认为是一个犯罪的构成要件,也可以根据不同的立法取向被视为两个不同的犯罪。新刑法典规定的使用其他方法掩饰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就已经涵盖了再投资,因此,没有必要区分所谓严格意义上的洗钱和再投资。
洗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1.提供资金帐户:是指为犯罪人开设银行资金账户或者将现有的银行资金账户提供给犯罪人使用。
2.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既包括将实物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也包括将现金转换为金融票据或者将金融票据转换成现金,还包括将此种现金(如人民币)转换为彼种现金(如美元),将此种金融票据(如外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转换为彼种金融票据(如中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
3.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指其他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性质与来源的一切方法,如将犯罪所得投资于某种行业,用犯罪所得购买不动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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