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借款属于侵占吗?
时间:2023-08-01 10:30:09 30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有了借款合同的话,那么就不是属于的侵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在中国刑法史上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就是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中也没有使用“侵占”一词。因而在确定侵占罪概念之前,有必要对“侵占”一词进行分析,因为“侵占”是侵占罪罪名中的关键词,它代表了侵占罪的主要内涵。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公司的财务借款还款后借条财务如何处理

公司的财务借款还款后借条财务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一)现金还款处理:

1、企业收到个人以现金方式还款的,企业应该对个人开具收据,收据需要注明入账日期、付款人、金额、收款事由及收款方式等信息。

2、将收据的“交付款单位”联交给付款人。

注意:“借款单”做为会计的原始凭证,将不再退还借款人。

3、以“代收款凭单”做为会计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入账,冲减借款人的借款。

4、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借款人

(二)取得发票报销处理(第一种方式):

1、个人取得发票后填写“费用报销单”,经企业各级领导审批后,前往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2、财务部根据“费用报销单”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入账,并根据报销金额支付借款人现金。

3、然后以现金还款方式归还借款(参考一、现金还款处理)。

4、会计分录如下:

报销时:借:费用应归属的会计科目(如:管理费用)

贷:现金

还款时: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借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全文9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借款 最新知识
针对财务借款属于侵占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财务借款属于侵占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