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监管秩序罪轻微伤是成立的吗
时间:2023-03-14 18:02:05 24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行为人若殴打监管人员,造成监管人员轻微伤的,是可以构成《刑法》中的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刑法》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殴打监管人员的,或者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虐待被监管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即监管人员对其实施的体罚虐待及违反监管法规的行为是故意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虐待被监管人罪的量刑标准

认定虐待被监管人罪的标准是:如果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以虐待被监管人罪定罪。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虐待被监管人罪客体是什么呢?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被监管的人进行体罚虐待,往往施用肉刑,捆绑打骂,侮辱人格,进行精神折磨,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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