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1)离休、退休(退职):离休、退休(退职)证书(或职工退休(退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身份证件:(1)本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单位经办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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