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公民健康权、身体权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保护生命健康权,是刑法、民法、行政法等许多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非法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限制别人说话违法吗
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人身自由权利和生命健康权利是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话语权是人身自由权的一部分。它与宪法中规定的言论自由不同,宪法中规定的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和自由。因此,不让别人说话是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利。
二、开车撞到人,如何处理伤者治愈后不出院的情况
《民法典》第106第2款虽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包括患者在内的肇事者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只能是与其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或过失相应的合理损失。对于伤者符合出院条件仍拒不出院扩大的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属于不合理损失,患者有权不予负担。
三、公民的人身权利有什么
公民的人身权利有:
1、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2、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根据规定决定、使用和改变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窃、假冒;
3、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
4、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5、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荣誉称号;
6、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等干扰婚姻自由的行为;
7、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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