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广州市的住房补贴的申请条件主要有:
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家庭应当推举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30周岁的单身申请人可独立申请;年满16周岁的孤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可以独立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广州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备注:符合以下情形的住房或住房份额,其面积纳入申请对象自有产权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
(二)已办理预购商品住宅预告登记的住房;
(三)暂未办理继承手续的应继承份额的住房;
(四)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
(五)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住房补贴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住房补贴申请条件有哪些
1、住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必须是低收入群体,收入和财产都要低于标准;
(2)并且要求是无住房;
(3)外来务工人员还需要满足一定的就业年限,可以根据我国公共租房管理办法的申请标准来判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住房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1、发放住房补贴后购房,职工个人承担住房支出的款额不能代于房改成本价买房;
2、以职工20年分期付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价不低于家庭工资收入的15%作为依据;
3、住房补贴发放比例,主要根据房价收入比,即以当地的住房价格和职工的收入水平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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