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签注材料:
1、持本人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一)符合合法稳定就业的,应当提交的材料为: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等;
(二)符合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提交的材料为: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三)符合连续就读的,应当提交的材料为: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等。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办理地点:
泉州市临江派出所
电话:0595-22203417
地址:泉州市兴才路6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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