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注册地址,未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商标会被撤销。
企业变更注册地址后,未向商标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的属于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及改变商标注册信息。商标地址变更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进行办理,或者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如果未一并变更的,会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律师补充: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商标法》
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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