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登记证有4年未申报会罚款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申报。
个人所得税逾期申报的处罚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另外如属于对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无论适用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征管法》均不能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
二、注销税务登记是怎样
(一)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变更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三)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四)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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