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陷阱有借款人故意写错名字或身份证号码,当贷款人要求偿还时,否认本人为借款人。借款人提前准备好的,但借款人没有亲自签字。贷款人要求偿还时,否认借款人,笔迹鉴定不是本人写的。写成收据,无法确定双方是借款关系。贷款金额未大写,贷款人无痕迹篡改贷款金额。还清贷款,未及时收回借据,贷款人凭借据再次要求偿还。
打借条时怎么防范借条陷阱
打借条时要想能真正有效防范借条陷阱,避免纠纷,以下的提示将至关重要:
1、名称:注意,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
2、当事人: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千万不要写成“三哥”“四妹”;
3、金额: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保证双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规定按大写为准;
4、时间:一般应写清借款有关的的相应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时间和明确的还款期限;这里需注意,期限明确与否对诉讼时效的起算至关重要;
5、利息:如双方约定了借款的利息,就应该在借条中用文字予以明确,并保证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6、签名: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名并加按手印。
7、担保:为维护借款安全,可以考虑对方提供相应担保,如提供抵押或提供保证人。即便不提供担保,也可以考虑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担任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名。
8、语言文字:打借条,在书写上一定要清晰,同时为了避免歧义一定要考虑文字以及语句有无歧义。
此外,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借条的产生必须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书写的条件,其中内容笔迹部分必须非常的清楚。并且借条书写完毕之后,不能够擅自的进行更改,对于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化的,属于造假的情况,对于其效力不予认定。
书写借条,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来说都需要注意很多的事情,为了防止对方存在相关的陷阱,避免产生一定的纠纷,一定要写清楚借条当中的一些注意的事项,比如说借款的金额,还有借款的期限以及借款人的一些基本身份方面的情况,紧接着就是需要将这个借条完整妥善的保障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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