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债权能否转让
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债权能转让,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债权人有权转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一定的条件,所以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债权符合转让条件的,可以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吗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三、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
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是: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债权人转让债权不得损害债务人的利益;
3.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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