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意外保险保障项目的赔偿,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贴、养老金和一次性死亡补贴:
1、丧葬补贴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员工意外保险赔付范围有哪些
一般来说,意外保险是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若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等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对于身故赔偿来说,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不幸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对于伤残赔偿来说,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照伤残评定等级,按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来赔付残疾保险金。对于烧烫伤赔偿,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造成烧烫伤的,保险公司按烧烫伤程度及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来赔付烧烫伤保险金。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烧烫伤或残疾,保险公司仅按较高的一项给付金来进行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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