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诉讼主体资格也随之不存在,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为此,一般将会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诉讼主体:
1、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2、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登记,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注销登记中承诺偿债,债权人既可以对清算主体或承诺偿债人择一而诉,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二者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3、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下列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一、股东虚假出资的。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
二、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是可以主张未缴出资的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三、股东抽逃出资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四、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的。
五、股东作为清算组执行了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六、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的。
七、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清算无法进行的。
八、股东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九、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的。
十、公司在注销后股东无偿接收了公司财产的。
十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之外的。
十二、股东在清算过程中存在其他过错的。
二、法人注销后要如何主张债权
法人注销后债权处理如下:
1、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名义起诉、应诉;
2、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开办单位;
3、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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