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如何审批?在农村办个宅基证要交一二百块钱办证费,村干部这种做法对吗?家里两个儿子结婚后要分立户头,怎么申请新宅基地?听说要统一规划村庄,不让盖房了,这是真的吗?最近,随着各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向前推进,不少农民询问有关农村宅基地政策事项。
农村宅基地如何审批?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其中,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申请使用宅基地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的;
(4)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5)原宅基地影响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调查是在已有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对村庄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权属调查(核查),依据省统一布设的控制点,运用野外数字测量法、解析法等对调查成果进行实测,采用1∶500比例尺,获取村庄内部每宗宅基地和其他土地权属、界址、用途、面积、分布及土地利用情况等信息;将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成果在行政村范围内公告,公告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确认使用情况和权利归属;在查清确认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上,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并向使用权人发放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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