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认定程序:首先,判断商标侵权能否认定所考虑的所有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展开的。然后,为侵权行为的客体和范围的确定打下坚实的基础。最后,将被控侵权标的与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核准的商品相比较,判断被控侵权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被指控侵权商标使用的商品与注册商标认可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类别或者相似。
商标侵权罚金是怎样规定的
一、商标侵权罚金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种类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未经商标持有人同意擅自更改、使用、销售这类商标的商品时,应积极的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还应追究相关使用违法商标单位的行政责任,对这类违法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和涉案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维护我国市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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