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立遗嘱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十八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在自愿的条件之下立下该遗嘱,并且该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则法院判决该遗嘱有效。如果不具备上述有效条件,法院判决该遗嘱无效。
如何写自书遗嘱的
遗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某市某街某号的平方房产处(评估值万元);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股票,分别为、、,各股(去世当日市值万元);
4、银行存款元,存于银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帐号为:……;
5、家具及家用电器,……(列举并注明产品品牌、规格等),价值共计万元。
7、……
留有债务如下:
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2、……
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父母、继承。
2、汽车由儿子继承。
3、股票由妻子继承。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
5、存款归还我对的债务后,由女儿继承。
6、骨灰由女儿负责保管。
7、……
遗嘱由执行,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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