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从法律讲是民事主体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只要约定内容不违法,约定事项内责容任义务清楚即具有法律效力。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一方违反约定,另一方完全可就约定到法院起诉。承诺书,是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书面形式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承诺书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书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一、要约人违反要约的法律责任
要约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他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人违反要约的,可以当做对其意思表示的撤销或者违约,因此给受要约人造成了损失的,要约人应当赔偿受要约人的损失。
二、要约邀请具有法律效力吗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要约邀请也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依此定义,要约邀请具有以下特点:(1)要约邀请是一种意思表示,故应具备意思表示的一般成立要件;(2)要约邀请的目的在于诱使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而非与他人订立合同,故只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而非订约行为;(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既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也不能因自己作出某种承诺而约束要约人,行为人撤回其要约邀请,只要没有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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