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符合法定条件,是有可能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判刑一年缓刑一年也就是说,判处的一年有期徒刑暂缓执行,如果在判决后的1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1年有期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如果在这1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
一、判了缓刑有案底吗
被判处缓刑有“案底”。缓刑,是我国的一项刑事处罚制度,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而暂缓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缓刑的前提是有罪,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只是有条件地不执行,简而言之,缓刑是“有罪而免罚”,与无罪不同,缓刑仍然构成犯罪,只是不进监狱服刑而已,因此是有犯罪“案底”和前科的,同时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仍然需要执行。相比有期徒刑等须要进监狱服刑的判决而言,缓刑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在符合基本法律条件的情况下,应积极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使其获得有效辩护,争取获得缓刑结果。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二、法院判缓刑的内部流程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它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如果违反法律规定或再犯罪的,人民法院会撤销其缓刑,收监执行。所以,是否判缓刑,须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法官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社会危险性,确实是否适用缓刑。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缓刑就是不用坐牢吗?
缓刑就是不用坐牢,具体如下:
1、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
2、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来说,在规定的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缓刑期间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例如判2年缓刑2年,就是判决后,在监外缓刑2年,2年后,如果没有发生新的危害则不用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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