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办理保险赔偿手续公安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及时拨打电话论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对损害赔偿的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天,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天。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调解从治疗或者残疾认定结束时开始;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调解从规定的殡葬处理时间结束时开始;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调解从认定损失之日开始。
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有关人员和调解员签名,经公安机关盖章后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达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员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何办理车祸后的保险赔偿手续。这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到现场,确定事故原因。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将迅速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确定损失规模,并出具调查报告。
在此环节,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公司调查确定保险事故损失。
3。被保险人提交索赔文件时,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下列文件:。事故通知;
2。保险单原件、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驾驶证复印件;
3。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书和事故调解书;
4。整车失窃应提供保险合同规定的必要文件;
5。第三方责任人的赔偿案件,应当提供诉讼受理证明和追偿权转移证明;
6。保险合同规定的其他文件。保险公司将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文件、调查人员提供的调查报告以及公司相关索赔规定,对是否赔偿、赔偿多少作出结论。
5。索赔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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