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和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一、可以自愿达成和解的和解生效吗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但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和受害人只可以针对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过失犯罪案件,才可以适用刑事和解。
二、非法拘禁他人得到谅解了会轻判吗
非法拘禁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的犯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需要注意是“可以”从宽处罚,并不是”一定”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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