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民事诉讼文书头部应包含的内容,包括诉讼主体、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文尾。其中,诉讼主体应包括原告和被告,并根据实际情况列出第三人;诉讼请求应清晰明确,序号分明;事实与理由应详细阐述案件事实和当事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提起诉讼的理由;文尾应注明递交诉状的法院和具状人的起诉时间。
1.民事诉讼文书头部。通常使用“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起诉书”格式。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如 何 列 明 诉 讼 主 体 ?
标题:如何列明诉讼主体?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是指参加诉讼,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当事人。要正确地列明诉讼主体,需要准确确定当事人双方的当事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其中,原告是指因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作出裁判,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的人;被告是指被原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人;第三人是指与本案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但与当事人双方无直接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会出现争议,如何确定当事人双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应当明确。如果难以确定,则需要通过相关证据和事实来判断。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充分举证,以证明自己的权益和被告的过错。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列明诉讼主体,保证诉讼的公正和公平。
在民事诉讼中,正确列明诉讼主体对于确保案件公正和公平非常重要。要正确地列明诉讼主体,需要准确确定当事人双方,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对于自然人诉讼主体,需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对于单位诉讼主体,需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和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在诉讼请求中,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在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说明受到侵害的事实和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提起诉讼的理由。在实践中,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最后,在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并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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