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属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
具有嵊州市户籍年限连续满5年,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其他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对象之外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下列人员不列入参保对象:
(1)按规定应参加机关事业、企业养老保险或已享受机关事业、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员;已参加农婚知青养老保险人员。
(2)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已按月享受各类生活补助(补贴)待遇的人员,包括享受精减退职生活困难补助费人员、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划归企业人员养老统筹待遇等人员。
(3)外地参加或享受各类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多少?
缴费标准分为A、B两档。个人缴费费率为8%,全部计入个人帐户;财政按参保缴费时缴费基数的5%给予补贴,其中4%计入补贴帐户。A档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即2006年的7308元)为缴费基数。
按规定应参加机关事业、企业养老保险或已享受机关事业、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员;已参加农婚知青养老保险人员可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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