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恩施居住证办理条件
1.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恩施居住证办理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三、恩施居住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2:00,14:30-17:30,冬季: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恩施居住证办理材料
居民身份证;
流动人口暂住证明;
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就读证明(学生证或就读学校、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社保缴纳证明;
结婚证。
全文4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