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证遗失了如何补办
结婚证遗失的补办程序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补办结婚证需要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是原办理结婚证的机关,也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对于经审核后情况属实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补办结婚证。法律规定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领结婚证或离婚证时应当交纳工本费。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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